财政补贴收入是否属于营业外收入需根据其与日常活动的关系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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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活动相关
若财政补贴与企业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直接挂钩,则应计入 其他收益 。例如,政府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而提供的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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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活动无关
若补贴属于非经常性事项(如自然灾害救济、特殊政策扶持等),则应计入 营业外收入 。例如,企业因突发灾害获得的政府专项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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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特殊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补贴),通常先确认为 递延收益 ,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若提前处置资产,则剩余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总结 :财政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需结合其性质和用途,日常相关补贴计入其他收益,非日常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税务处理上,符合条件的政府补助可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