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财政拨款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而是属于不征税收入。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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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区分
- 不征税收入 :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例如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等。 - 免税收入 :属于应税所得但按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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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时,当年汇算清缴可按金额调减应纳税所得;但使用拨款形成的费用、资产折旧或摊销需在发生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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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财政性资金需同时满足专项用途、单独核算等条件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总结 :财政拨款因非营利性本质被归类为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在定义和税务处理上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