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六税两费”政策最早可追溯至 2019年1月1日 开始实施,该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旨在通过税费减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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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始时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文件,“六税两费”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减半征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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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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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政策首次续期,延续了之前的减免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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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政策进一步扩展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调整了部分税费范围(如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项税费纳入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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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9年1月1日,根据最新公告,该政策已延续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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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概览
减免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六税两费”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经历了多次续期和调整,目前执行至202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