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减半退税的会计分录需区分“直接减免”和“先征后返”两种情况,核心处理涉及“应交税费”“税金及附加”“银行存款”等科目,最终通过损益结转完成账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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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减免情况
企业按减半后金额计提税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等”;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无需额外调整,因税费已直接减免。 -
先征后返情况
- 收到退税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
- 冲减已计提税费:借记“应交税费”,贷记“税金及附加”(负数冲销)。
- 损益结转:期末将“税金及附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最终影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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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处理
若退税款需确认为政府补助,可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具体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判断实质。
提示:企业需根据实际退税性质选择对应分录,确保账务与税务申报一致,避免重复计税或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