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湖南户口迁到广东需按流程办理迁移手续,核心步骤包括向两地派出所申请、提交材料、开具证明及最终落户。关键材料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迁移原因证明(如工作录用函或房产证),**全程需经湖南迁出地和广东迁入地派出所及公安局逐级审核。
- 向广东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及迁移原因证明(如工作调动函、购房合同等),审核通过后获得同意迁入证明。
- 回湖南办理迁出:持广东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向湖南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开具《户籍证明》和《迁移证》。
- 广东市级公安局审批:携带湖南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到广东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 完成落户:持《准予迁入证明》和《迁移证》到广东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最终落户,更新户口簿信息。
迁移过程中若材料不全或流程受阻,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材料真实、流程合规是高效完成迁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