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是财政部为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而制定的重要制度,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
制定依据 :依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明确预算评审的法定地位和作用。
-
核心原则
-
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制度开展评审;
-
科学合理 :统筹财政能力与项目需求,确保资金配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客观公正 :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评审流程保障公平性;
-
绩效导向 :与绩效目标管理衔接,促进资源优化。
-
二、评审范围与分类
-
优先评审项目
-
资金需求≥1亿元的项目(包括特定目标类、专项业务费、运转类等);
-
新设机构、重大活动、技术复杂项目(如信息化建设)。
-
-
随机抽选评审项目
- 根据年度预算审核需求,从项目库中随机抽取项目集中评审。
三、评审主体与职责
-
财政部 :负责中央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制定全国性业务规范;
-
地方财政部门 :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范围,组织本级项目评审;
-
协同机制 :构建“大审核”体系,明确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分工协作。
四、实施要求
-
制度规范 :制定业务操作规程,明确评审流程与结果应用;
-
监督保障 :通过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的项目纳入专项评审。
五、配套政策
- 地方细化 :如东营市、浙江省等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业务范围、运行模式等。
该办法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评审机制,强化了财政资金的前置管理,提升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