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基本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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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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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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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包括严重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逃逸等,均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从重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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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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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或使用管制药品/麻醉药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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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员/超载/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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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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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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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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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二次酒驾或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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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三、从宽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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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坦白、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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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或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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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
四、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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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或偶犯 :若未造成其他后果,可能判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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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 :血液酒精含量≤180mg/100ml,且无上述从重情形,可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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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 :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择一重罪处罚。
五、案例参考
杨某因醉酒驾驶致本人受伤,法院判处拘役15日并处罚金1500元,但因其初犯且未造成其他后果,二审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六、总结
危险驾驶罪采用“情节严重程度”与“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相结合的量刑标准,既注重行为危险性,也兼顾后果严重性。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酒精浓度、行为后果、悔罪表现等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