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列为被执行人主要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存在特定违法行为,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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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企业未按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支付赔偿、执行和解协议等义务,是核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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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企业未按规定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或故意隐瞒、转移财产,妨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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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或抗拒执行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拒不配合调查等手段干扰法院执行工作,或拒不履行执行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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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如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产权法等,被行政机关查处并移送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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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经评估确认丧失清偿能力,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
后果 :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企业将面临融资受限、招投标受限、市场信誉受损等影响,需通过履行义务或承担法律责任消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