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处罚如下:
一、记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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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3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八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行为, 一次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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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除记分外,还需处以 200元罚款 。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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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八项
明确规定不避让校车的行为属于记3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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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校车停靠时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三、正确避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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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道情况
若校车停靠在单车道,后方车辆必须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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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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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车道后方车辆需停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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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车道车辆应减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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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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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灯光或喇叭催促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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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校车正在起步或倒车,需保持安全距离等待。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处罚以3分为主,同时伴随200元罚款,且需严格遵守校车停靠规范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