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在夜间必须休息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核心休息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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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强制休息时段
夜间2点至5点(凌晨0:00-5:00)为全国统一强制休息时段,所有长途客运车辆(包括大巴车)必须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休息不少于20分钟。
二、特殊线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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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机场、高铁快线等固定线路,若夜间行驶安全条件达标,可不受2点至5点限制。
三、补充休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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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与夜间累计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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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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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连续7日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期间需有效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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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夜间限速
夜间22:00-次日6:00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四、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均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旨在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