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股东(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隐名股东)可能并非同一主体,这种“台前幕后”的股权结构在商业实践中十分常见。名义股东对外公示并承担法律义务,而实际股东则通过代持协议控制公司决策与收益,但需注意法律风险分配、权利行使限制及债务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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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法律地位
名义股东是工商登记中显示的股东,具有法律公示效力,但可能未实际出资;实际股东是真实出资人,通过协议委托他人代持股份。例如,公务员等特殊群体可能因合规需求选择隐名持股。 -
权利与义务分配
名义股东需按实际股东指示行使表决权、分红权等,擅自处置股权(如转让)需赔偿损失;实际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但无法直接参与公司对外事务。双方的权利义务需通过书面代持协议明确约定。 -
责任与风险承担
对外债务中,债权人可要求名义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担责,即使其未实际出资(例如公司破产时)。名义股东担责后,可依据协议向实际股东追偿。若代持协议无效(如规避法律),实际股东可能需共同担责。 -
显名化与合规建议
实际股东若想“转正”,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完成工商变更。为避免纠纷,建议代持协议明确出资凭证、决策流程及违约责任,同时保留实际控制公司的证据(如银行流水、会议记录)。
提示: 代持股模式虽灵活,但涉及法律、税务等多重风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合规性,并定期审查股权结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