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主要由以下五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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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高考科目成绩
- 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其中外语包含听力(30分)和笔试(120分),但听力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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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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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政治、历史、地理,每科满分100分,共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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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物理、化学、生物,每科满分100分,共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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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式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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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统一高考科目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300分 = 7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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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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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虽不直接计入分数,但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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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如特长生、少数民族考生等可享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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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高考成绩由语数外三科原始分和三科选考科目(含等级分)构成,总分750分,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和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