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需转换为等级分后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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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成绩直接按原始分数计入总分。这三科考查核心能力:语文侧重阅读理解与表达,数学注重逻辑思维,外语检验语言应用能力。 -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考生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每科原始分满分100分。成绩需通过等级转换规则(如五等八级或五等二十一级)调整为等级分,最终以100分制计入总分,确保不同科目难度公平性。 -
总分计算方式
总成绩=语数外原始分之和(450分)+选考科目等级分之和(300分)。例如,若选考科目转换后均为90分,则总分为450+270=720分。
高考成绩的组成兼顾基础学科能力与个性化发展需求,选考科目等级转换机制平衡了学科差异,确保评价科学性。考生需根据自身优势合理选科,并重视原始分与等级分的关联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