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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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满分150分
- 数学:满分150分
- 外语:满分150分(通常为英语,部分省份可选日语、俄语等),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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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考试科目(从2025年起实施“3+1+2”模式):
- “1”:物理或历史,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 “2”: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成绩。。
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