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住建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层级及职能机构:
一、国家级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建部):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住房保障、房地产调控、城市规划等宏观政策制定与监管,下设10个司局(如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城乡规划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等)。
二、省级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建厅):省部级行政单位,负责细化国家政策、统筹省内住房保障、城市规划等任务,并监督市县执行效能。
三、市县级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建局):直接管理城市建设、房地产交易、工程质量安全等具体事务,如深圳市住建局、成都市住建局等。
四、乡镇级机构
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所 :聚焦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基层任务,衔接县市政策与村民需求。
五、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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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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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以上机构共同构成政府住建部门体系,覆盖从国家战略到基层执行的全链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