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履行以下七项职责: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生产作业流程,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
-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包括资金、设备、技术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
隐患排查与治理
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事故报告与处理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说明 :
-
以上职责均基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涵盖制度建设、资源保障、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处理及教育培训等核心环节。
-
各项职责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