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规则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具体规则因高校而异:
一、分数优先(分数清)
-
录取原则
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专业志愿。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志愿,若未录满则继续检索后续志愿。
-
示例
假设专业组内各专业招生1人,4名考生分数分别为600、590、580、570,分数最高的考生A(600分)会被优先录取到其第一志愿“计算机”专业。
二、专业优先(专业清)
-
录取原则
先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分类,每个专业队列内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再依次处理后续志愿。
-
示例
同样以专业组内各专业招生1人为例,考生B(590分)若其第一志愿“计算机”未满,系统会优先检索其第二志愿“电子信息”,而非按分数排序。
三、专业级差
-
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需达到特定分数(如比前一名高2分),第二志愿需再高1分,后续志愿级差递减。未达标的考生会被淘汰。
-
示例
若专业组内专业级差为2分,考生C(580分)若其第一志愿“软件工程”需602分以上,第二志愿“计算机”需582分以上,否则会被淘汰。
补充说明
-
调剂规则 :同一专业组内可调剂未满专业,但跨专业组调剂受限。
-
填报限制 :同一专业组最多填报6个专业,且志愿顺序不可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