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之间转让股权原则上需要评估,但存在例外情形。关键点包括:法定评估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核心程序,全资子公司间转让等特殊情形可豁免,未评估可能导致转让无效或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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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的法定要求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时,必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结果需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评估基准日需统一,首次挂牌价不得低于评估价90%。涉及职工权益或控股权变更的,还需履行内部决策和政府审批程序。 -
例外情形
国有独资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或同一集团内全资子企业间的股权划转,可免评估。但需以最近审计报告为定价依据,且不得故意拆分资产规避评估。 -
违规后果
未评估的转让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典型案例显示,1万元转让评估值4409万元的股权被判定无效,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渎职追责。
股权转让评估是国企合规运作的关键环节,建议严格遵循“应评尽评”原则,例外情形需同步留存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