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规定主要涉及股份转让的合法性、限制条件及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核心限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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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及早期股份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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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执行、继承等法定情形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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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同样适用法定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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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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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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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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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1年内 :不得转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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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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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线交易禁止
- 董监高、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同一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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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变更限制
- 股权转让后需在1个月内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操作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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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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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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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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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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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
五、法律依据
所有规定均基于《公司法》及相关证券交易规则,上市公司需遵循证券交易所的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