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防护员防护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职责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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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优先原则
严格执行“先防护后作业”规定,落实防护主体责任,确保作业前防护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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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
必须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培训考试,取得防护员上岗证,且需定期复训。
二、现场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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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位与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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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瞭望条件良好的安全地点,距离作业人群5-20米,随作业人群移动,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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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迎来车方向站立,确保视野覆盖作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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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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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驻站联络员的预报、确报后,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中断联络时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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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对讲机保持与驻站联络员3-5分钟通话,联络中断需立即报告并组织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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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设备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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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带有反光条的橘黄色防护服,配备对讲机、口笛、信号旗或灯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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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技规》使用停车手信号旗(灯)或口笛鸣示,必要时使用便携式高音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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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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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范围与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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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作业人员不少于10米(站内)或20米(区间),高速列车需增加下道距离(如120km/h以上时1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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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线路需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确认无列车后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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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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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证上岗、盲目上道、未确认防护条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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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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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如列车接近、设备故障)时,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并报告车站值班员。
四、记录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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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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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防护登记簿记录作业内容、时间、人员及设备状态,保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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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站联络员需填写防护登记簿,确保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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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培训
- 持续学习铁路行车规则、防护技能及应急处理知识,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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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装规范 :穿戴统一黄马甲或防护服,反光条宽度≥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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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配备 :对讲机需定期检查,号角、信号旗等备品需齐全。
以上要求需结合《铁路技规》《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国家标准执行,确保作业安全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