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法定节假日可以执法,但需遵守相关规范。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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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执法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城管作为劳动者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权,但部门会安排值班人员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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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特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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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管理需求 :节假日是摊贩活动高峰期,城管需在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间找到平衡,推广柔性执法(如劝导、设置临时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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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透明 :执法需严格遵循规范,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避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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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点工作时间说明
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部分服务点明确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例如浦东、长宁、松江、青浦等区服务点均不开放节假日服务。
总结 :城管部门在法定节假日会安排值班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但具体服务时间以各区域服务点公示为准。建议市民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