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人员不上班是否有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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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原因停工且处于工资支付周期内
若因疫情、工程调整等非个人原因导致停工,且停工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1个周期的,若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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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未提供劳动
若因天气、工序调整等个人原因未上班,且无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则通常无工资。但若存在“窝工”协议(如歇工仍发工资),可依据合同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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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劳动关系但未上班
若双方协商一致保留劳动关系但无需上班,单位可停发工资但需继续缴纳社保;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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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投诉解决
建议与项目部沟通确认工资支付情况,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工资或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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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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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按约定日期支付,至少每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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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