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失业金超过60天未申领并不会导致权益作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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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期限取消
自2020年3月5日起,人社部取消了对失业金申领的60日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如缴费满1年、非自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等),可随时申领,逾期未申领不影响后续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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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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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天未申领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但未享受的待遇可累计计算,不会被永久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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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可重新计算,与前次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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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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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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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金期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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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超过60天未申领,可尽快补办手续;若已重新就业或再次失业,需注意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避免影响后续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