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排查和整治,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目标为:
-
在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
-
1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
-
通过3-5年努力,推动旧屋区改造和新村建设,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管理制度。
二、 排查范围与重点
-
范围 :覆盖城乡所有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重点关注农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商场等)及经营性房屋。
-
重点 :
-
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预制板建筑、改建扩建房屋);
-
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集体宿舍);
-
暴露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后的危旧房屋。
-
三、 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
动员部署(1个月)
各村(社区)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安全意识宣传。
-
摸底排查(3-6个月)
-
2024年10月-12月:重点排查农村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
-
2024年6月-12月:全面排查城镇房屋,建立房屋信息数据库。
-
-
整治化解(6-12个月)
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
长效管理(长期)
建立农村房屋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鉴定和监管体系,防止隐患复发。
四、 保障措施
-
组织保障 :成立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
技术支撑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供技术指导;
-
资金投入 :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排查整治工作经费需求;
-
监督考核 :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工作进展进行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五、 注意事项
-
优先处理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如危旧学校、医院等;
-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
排查过程中要注重细节,建立“九个重点不放过”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