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将失业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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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性失业
劳动力在正常流动过程中产生的短期失业,例如换工作、新进入劳动市场等。这类失业通过技能培训、信息匹配等手段可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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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失业
劳动者因不满意当前工作条件或薪酬而主动选择不就业。凯恩斯认为此类失业不属于“真正失业”,可通过经济政策引导改善就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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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失业
劳动者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但无法获得工作,主要由经济需求不足引起。凯恩斯主张通过扩大总需求(如政府干预)来消除此类失业,实现充分就业。
总结 :凯恩斯重点关注非自愿失业,认为其是经济周期波动的直接结果,需通过政策干预解决;而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更多属于市场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