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是:缴费满1年、非自愿失业、已登记求职。 这些条件确保失业保险金精准覆盖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同时促进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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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年:单位和个人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这是保障基金可持续性的基础,缴费年限也直接影响领取金额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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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失业:因裁员、合同终止等非个人主观原因中断就业。自动离职或主动辞职不符合条件,避免制度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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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求职:失业后需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求职意愿。这一环节衔接就业服务,推动失业人员尽快重返职场。
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同步享受医保、职业培训等附加待遇。建议失业后尽快办理手续,避免错过权益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