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领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核心结论
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如协商一致离职)一般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若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例外情况(如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则可申请。
二、具体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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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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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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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如被裁员、合同到期不续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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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2.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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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离职后15日内,原单位需向社保局提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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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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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申请 :线下提交身份证、离职证明、失业登记表、银行卡等,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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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职证明中填写“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部分地区可能认可,但需提前咨询12333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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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1年或未满足求职要求的,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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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缴费时间可保留,与后续就业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失业金领取需同时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核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