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 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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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满1年
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且缴费期间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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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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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经济裁员、违法解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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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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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等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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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或提供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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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需在离职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交求职意向。
二、主动辞职与失业保险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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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属于自愿中断就业 ,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核心条件,因此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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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未支付报酬等违法行为而被迫离职,可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证明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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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18个月;10年以上的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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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具体条件可能略有差异,例如上海要求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但均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若因个人主动离职,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就业问题,无法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