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主动辞职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可尝试**。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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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满1年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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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离职 :如被辞退、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倒闭等,主动辞职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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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失业登记 :离职后60日内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
二、特殊情况处理
若企业存在以下行为,可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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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 :协商要求更正停保原因,或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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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需保留书面协议,明确解除原因(如单位辞退)。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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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身份证、离职证明、工资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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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线下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线上通过“掌上12333”等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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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失业保险金 :携带材料到社保局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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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无法领取失业金,建议与原单位协商更正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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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