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边上班一边领取失业保险金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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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失业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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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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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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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求职。
若失业期间重新就业,则自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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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领取的后果
若以欺诈手段骗取失业金,社保部门将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若被发现同时领取工资和失业金,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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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停止领取的情形
除重新就业外,还包括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指定工作等。
总结 :失业金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的临时救济,与工作收入不可同时享受。若发现双重领取,建议立即停止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