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官方文件,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共20条,涵盖人员资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核心领域。以下是具体标准及要点:
一、人员资质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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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
未依法经考核合格(任职6个月内未取得证书或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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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二、设备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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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距离不足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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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控失效
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紧急停车功能或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针对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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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与电气设施缺陷
液化烃储罐未设置注水措施,电气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
三、工艺与操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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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工艺未达标
涉及重点监管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紧急停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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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系统违规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系统。
四、安全管理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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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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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不完善
未制定或应急预案不健全,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五、其他关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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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建设与设施违规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建设,安全设施未“三同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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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超标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且未采取防护措施。
说明 :以上标准综合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及最新官方文件,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领域,同时兼顾其他相关行业。实际判定需结合具体场景和地方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