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国家标准的条件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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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统一需求 :对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及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必须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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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引领作用 :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对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可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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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地方补充 :无推荐性标准且需行业统一的技术要求,可制定行业标准;地方特殊需求可制定地方标准。
二、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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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合规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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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向 :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及国际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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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复性 :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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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匹配 :申报单位需在相关领域具有业务能力。
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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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国家标准一般为5年,需定期修订或重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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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涵盖术语、符号、分类、检验方法、工程建设等通用技术要求。
总结 :制定国家标准需同时满足法律基础、政策导向、行业需求及技术可行性,且需通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