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平行记账通过“双体系、双分录、双报告”机制,实现对预算现金收支业务的同步核算,既满足财政监督需求,又为决策提供财务依据。例如,事业单位收到纳入预算的800元现金收入时,需同时在财务会计借记“库存现金”、贷记“事业收入”,并在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贷记“事业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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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征
- 双体系: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并行,如固定资产采购时,财务会计按折旧分摊费用,预算会计则一次性列支。
- 双分录:预算现金收支需同步记账。如财政授权支付60000元到账,财务会计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会计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
- 双报告:分别生成财务报告(反映资产负债)和决算报告(跟踪预算执行),差异通过调节表衔接,如补缴往年社保导致的盈余与结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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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场景
- 现金业务:预借差旅费5000元时,财务会计借记“其他应收款”,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报销后退回1000元现金,需同步调整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
- 非现金业务:确认应收账款15000元时仅作财务会计分录,实际收款时再补录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和“事业预算收入”。
- 特殊处理:罚没物资等受托代理业务仅登记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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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要点
- 科目对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需与预算会计的“资金结存”科目严格对应。
- 例外规则:所得税费用等仅确认财务会计支出,因预算支出分类不匹配。
提示:平行记账需区分业务性质与资金属性,借助信息化工具可减少差错,确保“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核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