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需根据案件性质和法律规定综合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般原则:申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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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负担"
通常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承担费用,双方均要求鉴定时各自预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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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承担
若鉴定结果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法院可裁定由败诉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特殊情形:法院裁定或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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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归属
若鉴定费用被认定为诉讼费用(如因鉴定导致诉讼拖延),则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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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双方可协商分担费用,或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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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过错 :若鉴定机构因过错导致结果不准确,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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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体 :如工伤、因病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总结 :优先遵循"谁主张,谁负担"原则,但法院可根据案件性质、公平性或合同约定调整费用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