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流程的核心在于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涵盖委托受理、资料收集、方案制定、现场勘验、造价计算及报告复核等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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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与受理
鉴定机构需审查委托材料,明确鉴定范围、时限及费用。若存在利益冲突,鉴定人员须回避。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资料需经质证确认有效性。 -
资料收集与方案制定
依据合同、图纸、签证等文件,鉴定人提出初步方案。资料不全时需补充或由委托人协调质证,未经质证的资料不得作为依据。 -
现场勘验与争议处理
组织各方实地勘验并记录,争议工程量以书面签证或其他证据确认。合同约定不明的,参照施工期计价标准计算。 -
造价计算与报告出具
按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核算造价,形成征求意见稿。当事人反馈后修订并出具正式报告,高级造价师需复核结论。 -
复核与质证
鉴定机构需对报告进行技术复核,鉴定人可能需出庭接受质询,确保结论透明可信。
提示:工程造价鉴定需严格遵循程序,当事人应配合提供完整资料,争议阶段可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