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规范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是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领域的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造价争议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活动。
二、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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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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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主体(机构及人员)需具备合法资质,程序、依据、范围、标准、意见书均需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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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需独立执业,保持独立性,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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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原则
- 鉴定机构应独立经营,鉴定人员独立表达意见,不受外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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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原则
- 证据需真实客观,计算过程严谨,结论需准确反映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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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原则
- 鉴定程序透明,方法科学,最终意见需体现公平公正。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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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造价争议中当事人无法通过常规方式解决的技术问题,如合同效力、工程量计算、价格波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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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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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阶段 :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委托书,明确鉴定范围、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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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 :鉴定人接收资料后,制定方案、计算造价、形成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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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机制 :因技术复杂可协商延长鉴定时间,每次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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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依据
以国家或地方计价规范、合同约定、市场价格信息等为依据,需经当事人质证认可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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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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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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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期限根据工程复杂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协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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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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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与依据 :所有数据需来源清晰、计算严谨,结论需有充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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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规范 :鉴定意见书需包含项目信息、技术路线、分析过程、结论及建议,附具完整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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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范围 :原则上仅对争议事实部分进行鉴定,避免不必要的扩大。
五、法律依据
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违反规范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标准的核心要求及行业实践经验,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提供了系统化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