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较大
广电总局,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机构, 拥有较大的权力和职责 。其具体职能和权力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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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舆论导向 :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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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起草与管理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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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督 :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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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 :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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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整合 :参与并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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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管理 :作为中央电视台的上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的政策规划,并进行相关的行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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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行政管理权 :拥有独立的行政管理权,公务员编制,正部级级别。
综上所述,广电总局在广播电视领域拥有广泛且重要的权力和职责,是一个相对较大的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