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过了赏味期限是否可食用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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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食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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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食品未变质(无异味、颜色正常),且保存得当(如冷藏、密封),即使超过赏味期限仍可食用。日本农林水产省明确表示,未出现异常的情况下不影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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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家为减少浪费,会保留接近保质期的食品打折销售,此时食品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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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食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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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已明显变质(如发黏、异味、颜色异常),或超过“三分之一规则”期限(如赏味期过2/3需下架),则可能影响健康,建议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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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肉、便当等易腐败食品,包装标注“消费期限”后超过期限必须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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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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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味期限 :指食品口感**期,未变质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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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期限/保质期 :超过后可能变质,不建议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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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需结合食品状态、保存方式和具体标注判断。若不确定是否变质,为安全起见应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