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公告收费标准根据公告类型、字数及紧急程度差异化定价,核心费用区间为140元至1800元,字数超400字按比例加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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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收费标准
法院公告中,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收费140元,开庭传票或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组合收费200元。非法院公告如行政处罚通知书(非法院)普通档600元,破产文书(非法院)普通档1000元,特急服务最高达1800元。 -
字数与加急附加费
400字以内按标准收费,超400字每增加100字加收25%-100%(如500字加25%,800字加100%)。加急或特急服务需额外支付30%-100%费用,例如裁判文书特急档收费900元。 -
减免与特殊情形
司法救助当事人凭《法院司法救助决定书》可减免费用。公益诉讼、更正声明(每件50元)及部分非财产案件(如宣告失踪)适用固定费率或特殊优惠。 -
操作流程与时效
公告需通过人民法院报统一办理,费用与稿件同步提交。常规刊出周期为1个月,加急可缩短至两周(加收30%费用),刊后免费寄送2份报样。
提示:费用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人民法院公告网)或电话(010-56192848)确认最新标准,并注意司法救助条款的适用条件以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