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通常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费率根据项目类型、金额分段和地区差异浮动,核心收费构成包括基本费(按送审造价比例计算)和效益费(按核增减额比例收取)。例如,广东省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率最高为12‰,而钢筋计算单独按12元/吨收费;广西则对争议差额超1000万部分按4%收取效益费。收费标准通常设最低收费门槛(如2000元起),且允许双方协商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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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模式与分段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是主流方式,即费率随工程造价金额增加逐级递减。以湖北为例,200万元以内工程预算编制费率为5.6‰,而5000万元以上部分降至1‰。全过程咨询收费更高,如施工总承包项目费率可达18‰(200万元以内)。部分地区对特殊工程(如市政、园林)设置系数调整,如广西安装工程按标准1.2倍计费。 -
服务内容与附加费用
基础服务(如预算编制、结算审核)按送审造价比例收费,但钢筋计算、纠纷鉴证等专项服务单独计价。广东规定工程结算审核需叠加基本费(送审价×费率)和效益费(核增减额×5%-8%)。若需驻场服务,一级造价师月费可达2万元(湖北标准)。 -
地区差异与协商空间
各省收费标准差异显著:湖南复审项目可在初审费率上加收20‰,而赣州大型土石方工程仅按标准3折计费。多数地区允许协商下浮,但明确禁止恶性低价竞争,并需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如湖北要求不低于30%)。 -
最低收费与特殊条款
单项服务通常设最低收费(广东2000元、广西3000元),超期或加班服务可加收20%-30%。全过程咨询若未承担结算审核,费用按80%计算(湖北)。部分项目要求咨询单位对审核误差超3%部分承担经济责任(赣州)。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需结合项目规模、阶段和地域灵活选择,建议优先参考地方最新标准并明确服务细节于合同。注意核验咨询单位资质与收费公示,避免因低价签约导致服务质量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