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是山西省政府为优化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率而实施的一项综合性改革措施,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核心目标
通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二、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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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职权法定,防止行政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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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高效 :合并同类部门,简化管理层级,缩短决策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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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发展 :前瞻性设置机构,平衡社会经济需求与资源供给。
三、实施步骤
分为准备、制定、审核、公布实施四个阶段,确保方案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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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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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冗余机构,整合职能相近部门,如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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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县残联等基层机构职能,结合地方实际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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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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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竞争上岗,强化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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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编制数量与结构,确保与职能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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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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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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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制度,保障政府廉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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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套改革
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政务数据共享,推动政府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同时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六、实施效果
预期通过三定方案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增强经济转型能力,优化社会管理效能,塑造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