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属企业“六定”改革实施方案是推动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通过定机构、定职数、定员额、定薪酬、定任期、定机制六大方面,优化企业管理架构,提升治理效率,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定机构:精简机构,提升管理效率
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省属企业集团总部机构从554个减少至323个,内设机构从2265个减少至581个,压减率分别达到41%和74%。例如,同煤集团总部机构从67个减少至21个,内设机构从704个减少至67个,压减率高达90%。通过取消二级内设机构,企业形成了扁平化管理模式,大幅提高了运行效率。
二、定职数:优化人员结构,减少管理层级
“六定”改革要求省属企业大幅减少管理层级和人员数量。总经理助理级管理人员减少至110人,中层管理人员减少至956人,基层管理人员从3741人减少至650人,总减幅近八成。此举不仅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还提高了管理效率。
三、定员额:控制人员规模,提升人均效能
省属企业集团总部员额从18079人减少至5030人,减幅达72%。通过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企业实现了人均效能的显著提升,同时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
四、定薪酬:强化绩效考核,激发员工活力
改革方案下调基础薪资比重,将绩效薪酬比重提升至年度总薪酬的80%。明确董事、经理层人员的任职期限和聘任程序,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这种机制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定任期:明确任期责任,规范治理机制
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和聘任程序,改革方案强化了企业领导层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治理机制。这种模式有助于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提升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
六、定机制:建立透明机制,优化人才流动
山西省属企业全面建立进人用人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渠道,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并公示招聘结果。这种机制不仅提高了招聘的透明度,也为企业吸纳优秀人才提供了保障。
总结
山西省属企业“六定”改革实施方案通过精简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构建了职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一改革不仅推动了企业的高质量转型发展,也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