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以下要点:
一、改革目标
通过精简机构、压缩编制、优化职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大部制组织架构,解决财政供养失衡、人浮于事等问题,提升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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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精简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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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口低于20万或接近20万的县进行撤并重组,例如阳泉市矿区、晋城市泽州、朔州市平鲁区等市辖区调整设区或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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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将9个县委机关减少至6个,娄烦县减少13个部门至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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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人员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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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职级晋升”替代“职务下降”,通过转岗下乡、平台外包等方式分流超编人员,例如河曲县精简领导职数135名至114名,事业单位编制核减659名至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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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编制资源下沉,强化县直机构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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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整合与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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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例如河曲县将186个涉改事业单位整合为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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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套机构、两套名称”模式,如县委办公室与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与文化和旅游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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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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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先行 :先在河曲、娄烦、石楼等6个县开展试点,探索可复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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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推广 :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至左云、岢岚等县,形成全省性改革体系。
四、配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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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 :通过退休、转岗、下沉等方式解决超编问题,同时提升分流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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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评估 :建立改革效果评估机制,确保机构职能优化与治理能力提升同步推进。
五、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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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数量减少30%-50%,领导职数精简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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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制减少50%以上,财政供养压力显著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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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起以县城为核心、县城为节点的省直管县体制框架。
通过以上措施,山西小县机构改革旨在实现“精兵简政、高效治理”的目标,为全省县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