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中标结果后,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废标,但需严格遵循程序且不得随意变更结果。关键点包括: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资格问题、采购任务取消等情形可能触发废标,而已签订合同后废标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结果公布后能否废标,核心取决于是否存在法定事由。例如,若发现中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虚假材料等行为,或采购任务因重大变故取消,招标人可依法启动废标程序。此时需组织专家论证,并向所有投标人书面说明理由。但若仅因采购人单方反悔而废标,则可能面临投诉或诉讼风险。
废标后的处理方式也因阶段不同而异:
- 合同签订前:可从其他合格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合同签订后:需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并赔偿对方损失;
- 供应商质疑引发的废标:需经财政部门核查,程序不合法可能导致废标无效。
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确保废标理由充分、证据确凿,并全程留痕。中标人若认为废标不公,可通过质疑、投诉或司法诉讼**。
废标是法律赋予的纠错机制,但滥用将破坏招标公信力。各方需严格依法行事,平衡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