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 每三年一次 。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满3年后,二级建造师需要申请延续注册,此时需要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由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总学时为120学时,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并达到合格标准后,将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延续注册、逾期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的证明材料。
建议您留意所在省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及时获取继续教育的报名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以保证您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