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
根据差额选举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候选人4人选3人的差额情况如下:
一、差额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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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人数
需要选举3人时,候选人数至少应为4人,差额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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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比例
差额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差额比例} = \frac{\text{候选人数} - \text{应选人数}}{\text{应选人数}} \times 100%
$$代入数据计算:
$$
\frac{4 - 3}{3} \times 100% = 33.33%
$$差额比例为 33.33% ,而非25%。
二、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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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票与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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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票:选票上选出的候选人人数少于3人则无效,3个以下为有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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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票:选票上选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3人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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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规则
若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选民可在投票后另行填写其他候选人姓名,但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重复。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条规定,直接选举中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差额选举的差额幅度在不同层级选举中有所不同,但基本原则一致,即需保持“多于应选名额”的要求。
4人选3人的差额为1人,差额比例为33.33%,且需遵循上述投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