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及相关规定,4人选3人的差额比例及选举规则如下:
一、差额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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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差额比例 =(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应选人数
代入数据:(4 - 3)÷ 3 ≈ 33.33% (实际计算结果为1/3,即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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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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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且通常采用“进一法”处理非整数结果(如1.2则进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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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3至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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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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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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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票需≥3票(少于3票为废票),超过3票的选票可重新填写(但不得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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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者需获得超过半数选票,否则需重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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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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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如4人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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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可先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再正式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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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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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3至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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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采用差额选举。
总结 :4人选3人符合差额选举要求,差额比例约为33.33%,需严格遵循投票及计票规则以确保选举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