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选1人的差额是5人,即候选人需比实际当选人数多5名,差额比例需至少20%。这种选举方式通过竞争机制提升公平性,常见于人大代表、党内选举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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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选举的核心逻辑:差额指候选人数减去应选人数。6选1即候选人数为6,应选人数为1,差额=6-1=5人。差额比例计算公式为,此处为,远超法定最低2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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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比例的法律底线:我国规定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例如应选1人时,候选人至少需2人(差额比例100%)。6选1的500%差额比例属于高竞争性选举,多用于重要职位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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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中的关键规则:若公式结果非整数(如应选1人按20%差额需1.2人),须采用“进一法”确定候选人为2人。6选1直接满足整数要求,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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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选举的实践意义:高差额比例能充分体现民意竞争,避免等额选举的形式化。例如6名候选人角逐1个职位,需通过多轮投票或综合评分决出最优人选。
提示:实际选举中需结合具体法规调整差额比例,确保程序合法。对于非政治场景(如企业评选),可参考类似规则设计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