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平竞争自查自纠报告的核心内容需围绕政策法规执行、市场准入限制、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展开,以下是综合整理的要点:
一、自查工作组织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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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各级部门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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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原则 :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逐条对照政策文件进行核查。
二、重点清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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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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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以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未设置规模、成立年限等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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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入围库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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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审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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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未设置无依据的审批、收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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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强制要求采用非随机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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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与技术要求
- 未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参与电子化采购。
三、自查结果与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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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结论 :各部门均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规定的行为,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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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向 :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强化信息公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四、监督与公示机制
自查结果均通过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