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市场不公平竞争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这是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的重要途径。
- 明确举报受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同时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举报处理工作,并对下级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准备举报材料: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一般涵盖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政策措施的起草单位、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以及是否就同一事实已向其他机关举报,或者就依据该政策措施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信息。
- 举报方式多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方便群众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线索举报市场不公平竞争行为。部分地区还会有特定的活动,鼓励群众通过手机拍摄记录等方式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 举报后处理流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举报材料后,会做好登记工作,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对举报反映的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情况复杂的举报事项,可能会适当延长核查时间。经核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发现有关单位违反规定的,可能会制发《提醒敦促函》督促整改等。
如果发现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大家应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